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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质押手续如何办理?股权质押合同生效但未登记如何处理?
  • 作者:
  • 时间:2015-01-17 09:55:27|

  李小姐咨询: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向我借款,并同意将其公司股权作为借款担保,我怎样才能使股权担保有效?如果我们只签订一个股权担保合同,没有办理其他手续,法律上如何处理?

  律师回答: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融资是目前担保融资方式之一。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非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属非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故此,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应订立质权合同外,尚需经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质权才能生效。

  另外,还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工商局如何办理登记的问题,那么,如何向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依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10月1日实施)规定,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企业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以及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