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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风采
  • 樊仁忠 律师
  • 上海仁科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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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Q:2134862
  • 执业证号:09040511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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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上海仁科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业务部由专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刑事律师组成,刑事律师成员均毕业于中国一流法律院校,大多拥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硕 士或以上学位,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办案执业经验丰富,而且有些律师具有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丰富经历。

与此同时,仁科律师事务所聘请了多名著名刑法、刑诉法教授担任本律师事务所的专家顾问。刑事律师业务部提倡并实行团队精神,从而保证刑事律师业务部的案件质量。

上海仁科律师事务所对于刑事诉讼业务提供的法律服务如下: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

4、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三、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调查;

6、参加法庭辩论;

7、休庭后工作。

四、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出庭准备;

7、参加法庭调查;

8、参加法庭辩论;

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五、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为受害人及其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受害人的民事权益的同时,对侵害人的刑事处理提出法律意见。

六、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七、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 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 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八、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